四川:医保总额预算对中医医共体适当倾斜发表时间:2021-08-14 16:54 8月5日,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印发《四川省医疗保障支持中医药发展若干政策》,明确从医保层面支持中医医疗机构牵头组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在总额预算上对中医医共体进行适当倾斜;将“互联网+”中医项目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以省级或省际区域联盟为基础,开展中成药带量采购。 针对中医医疗机构,《若干政策》提出,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尤其是基层中医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中医药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 针对中医药服务,《若干政策》提出,积极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支持具有中医药健康养老特色的医养结合机构发展,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定点范围;在重大疫情中,对于国家卫生健康部门诊疗方案中不在基本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的中成药、中药饮片、中医诊疗项目以及经省药监部门批准的中药医疗机构制剂等,按照国家及四川相关规定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若干政策》还明确,推进中医药服务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支持中医医疗机构牵头组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实行“一个总额预算”管理、“一个总额付费”的统筹区,在总额预算上对中医医共体进行适当倾斜。 |